供應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項情形之一的,中標、成交無效。
第七十八條 采購代理機構在代理政府采購業(yè)務中有違法行為的,按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處以罰款,可以在一至三年內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購業(yè)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九條 政府采購當事人有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七條違法行為之一,給他人造成損失的,并應依照有關民事法律規(guī)定承擔民事責任。
第八十條 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在實施監(jiān)督檢查中違反本法規(guī)定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十一條 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對供應商的投訴逾期未作處理的,給予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行政處分。
第八十二條 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對集中采購機構業(yè)績的考核,有虛假陳述,隱瞞真實情況的,或者不作定期考核和公布考核結果的,應當及時糾正,由其上級機關或者監(jiān)察機關對其負責人進行通報,并對直接負責的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集中采購機構在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考核中,虛報業(yè)績,隱瞞真實情況的,處以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并予以通報;情節(jié)嚴重的,取消其代理采購的資格。
第八十三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阻撓和限制供應商進入本地區(qū)或者本行業(yè)政府采購市場的,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該單位、個人的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機關給予單位責任人或者個人處分。
第九章 附則
第八十四條 使用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進行的政府采購,貸款方、資金提供方與中方達成的協(xié)議對采購的具體條件另有規(guī)定的,可以適用其規(guī)定,但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第八十五條 對因嚴重自然災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實施的緊急采購和涉及國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購,不適用本法。
第八十六條 軍事采購法規(guī)由中央軍事委員會另行制定。
第八十七條 本法實施的具體步驟和辦法由國務院規(guī)定。
第八十八條 本法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建材] 礦棉板:行業(yè)動態(tài)與市場分析,抓住關注度高地
2025-01-16
2025-01-14
2025-01-09
[營銷] 設計行業(yè)動向:1400萬公司背后的競爭與機遇
2025-01-15
2025-01-15
2025-01-13
2025-01-16
2025-01-15
2025-01-13
2025-01-13
2025-01-07
2025-01-06
2024-12-31
2024-12-08
2024-12-02
2025-01-16
2025-01-15
2025-01-14
2025-01-15
2025-01-16
2025-01-15
2025-01-15
2025-01-07
2024-10-16
2024-10-11